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6日电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微信16日音讯,因以为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侵略著作权,佩奇的著作权人将途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8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定,确定途歌公司损害原告仿制权和信息网络传达权,判定被告当即中止侵权行为并补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0万元。
图片来历: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微信
案子揭露信息显现,因以为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私行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小猪佩奇”形象粘贴在途歌公司运营的TOGO同享轿车上,并以此为中心卖点进行商业宣扬,文娱壹英国有限公司、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将途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判令途歌公司当即中止侵略其著作权,并补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50万元。
原告文娱壹公司和艾贝戴公司诉称:原告是系列动画片《小猪佩奇》又叫《粉红猪小妹》(英文名: Peppa Pig)的著作权人。涉案的《Peppa Pig,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美术著作创造完结投放市场后,深受欢迎。经原告十余年的继续尽力,该动画片及根据该动画片相关人物形象开发的玩具、卡黄历在内的一系列周边产品遭到包含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各年龄段人群的遍及喜欢,已成为一种文明现象,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百科。2014年6月4日,原告就美术著作《Peppa Pig, George Pig, Daddy Pig, Mommy Pig》在我国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版权挂号,其依法享有与小猪佩奇形象相关的美术著作的著作权。
案子信息还显现,2018年4月25日至5月4日,2018(第十五届)北京世界轿车博览会举办期间,被告未经原告答应,私行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小猪佩奇”形象粘贴在被告运营的TOGO同享轿车上,并以此为中心卖点,以“途歌佩奇车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为主题进行商业宣扬,一起将相关活动在其微信大众号、新浪微博以及各大媒体进步行了同步传达。被告还在其上述微信大众号内运用了与《小猪佩奇》动画片截图根本共同的4幅图片。原告以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略了原告对涉案著作享有的仿制权和信息网络传达权,故诉至法院。
被告途歌公司辩称:1.被告已于2018年5月份删除了微信及微博大众号傍边关于涉案美术著作的图片,关于车展时运用的车贴在车展期间就现已中止运用,被告现已中止了侵权行为。2.原告要求补偿数额过高,被告在运用期间并未形成其50万的经济损失;被告扩展了其美术著作的影响力,客观上具有广告效应,进一步提高了其美术著作的知名度;被告并未因本次运用涉案著作,而给本身带来较大收益。3.被告本次运用涉案著作,影响规模极端有限。4.被告向未经原告答应运用其美术著作致歉,并乐意承当3——5万元的补偿。
对此案子,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裁判成果如下:一是被告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当即中止损害涉案《小猪佩奇》美术著作仿制权和信息网络传达权的行为;二是被告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0万元;三是驳回二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