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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注意!新日、爱玛等部分型号电动车要退出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03 13:00:36  阅读:5132 来源:自媒体 作者:不感兴趣

福州人注意! 爱玛、新日等部分型号电动车 要退出市场!千万别买! ▼ 近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调整福州市合格电动...

福州人注意!

爱玛、新日等部分型号电动车

要退出市场!千万别买!

近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调整<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部分车型的通告》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对2019年4月11日发布的《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部分车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因部分车型3C证书状态发生变化,根据《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应车型调整如下:

(1)因3C证书被注销,将目录内“爱玛TDR1011Z、爱玛TDR2081Z、爱玛TDR3002Z、净原TDPWH02Z、密玛TDT1809Z、新的·嵛达TDT02Z” 共6款车型退出目录;(2)因3C证书被暂停,将目录内“比德文TDT22210Z、比德文TDT24200Z、国威TDT017Z、台铃TDT5128Z、台铃TDT5132Z、新日TDRZD-017”共6款车型目录暂停,待3C证书暂停到期后,根据其3C证书变化情况再作相应调整; (3)因3C证书无效,将目录内 “万铃TDT301Z”车型退出目录。

2、因申报错误,将目录内“速珂电动TDR009Z”更正为“速珂TDR009Z”。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销售。

调整后的《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可通过我局官网和“e福州”同步查询。

以下几款电动车

由于这些原因退出、暂停

《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

从今年的4月15日开始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开始实行

对于已经上牌的旧超标电动车

国家鼓励通过

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

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

进行回收置换。

东南快报记者 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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